内蒙古文旅集团正北方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遴选公告补充

发布时间:2024-05-17 浏览量:1052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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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内蒙古文旅集团正北方旅游景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遴选

二、服务范围: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我公司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各项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1.招标项目代理服务。包括发布采购公告,拟制采购文件,组织踏勘和答疑,组织评标(资格预审、评审),公示结果,协助审核投标人资质,协助组织技术测评,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等。

2.招标专业咨询服务。包括提供相关法规政策咨询,提供招标操作和风险防范措施建议,协助分析论证采购需求等。

3.提供符合招标评审专家资质要求的外部专家资源,并协助对专家资质进行审查。

4.其他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服务。

三、递交报名及投标资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凡是符合遴选条件的代理机构,需提供本公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备案公示截图等有关证明文件;

2.需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服务方案;

3.人员配备情况;

4.需提供代理机构简介及近三年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及佐证资料;

5.提供企业的管理制度。

四、密封要求

1.遴选资料需胶装成册,并密封完好,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和日期,一式一份。密封口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和盖章的遴选资料,将予以拒收。

2.在规定时间内,参选机构将遴选资料送至指定地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经遴选,无论遴选机构是否中选,其遴选资料不予退还(留存作为遴选依据)。

   3.资料递交时间顺延至2024年5月23日17: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评分标准》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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